原温州市龙湾区公证处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为申请人应瑞林、朱阿连、应锦华出具了(99)浙温龙证内字99号《房屋析产协议公证书》,本处已于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撤销了该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东南公证处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