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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公证处今年为办证群众免公证费18多万元
  

 

温州网讯 11月3日,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北村的村民周某收到了温州市东南公证处退还给他父亲的4000多元公证费用,连说东南公证处惠民举措真好。

  原来,因为大拆大整,周某家里的房子被拆迁,今年6月21日,其父到温州市东南公证处,分别办理公证,给他们兄弟俩各赠送一套房子。虽然温州市东南公证处的办证大厅挂着“减免公证费规定”,但是当时他父亲并没有留意到。直到前段时间,同村的一位村民去温州市东南公证处办理公证时,随身携带的残疾人证掉在地上,被公证人员看见,并根据有关规定免除了这位村民的公证费用。周某父亲听说后,前几天来到温州市东南公证处,带上残疾人证,要求退还公证费。该处领导了解到情况后,便准许其办理退款手续。

  温州市东南公证处主任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公证处主任有权根据困难群众具体情况给予减免公证费用,考虑到残疾人、低保户和困难户这三类对象,经济上相对困难,于是从2013年开始,他们便制定减免政策,对上述三种人采取公证费全免政策。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处已经为困难群众免除公证费用高达18万多元。

  据了解,温州市东南公证处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采用的是绩效工资制度,从某种角度说,为困难群众减免的费用,有一部分是公证处同志自掏腰包买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