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声明书公证是行为类公证,户籍或住所不在本区域的公民或法人可以来本公证机构办理。
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的受理条件和要求是:
(一)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分为公民(自然)和法人(包括其他组织机构)二种。(公民申请表请下载表格四,法人申请表请下载表格五)
1、公民申办声明公证的申请表所填写内容与声明书的内容类似,故此,到本公证处办理声明公证的公民,其公证申请表将由本公证处提据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电脑打印,只要声明人核对后签名、按指印即可,不必另行手写。
2、法人(包括其他组织)的声明公证申请表需盖法人章。
(二)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公民申办声明书公证应当提供如下证件和资料:
①声明书内容;
②身份证、户口本;
③夫妻共同办理的要提供结婚证,公民个人声明内容涉及单身的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婚姻登记信息资料;
④与声明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2、法人申办声明书公证应当提供如下证照和资料:
①声明书内容;
②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
④与声明内容紧密相关的权属证明、其他证件及资料。
注:因各申请人情况的不同,上述以外的情况以公证人员现场咨询为准(咨询电话:56579979、56579981),也可在线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