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证办证指南

法定继承权公证.

发表时间:2014-05-27 14:34 来源: 浏览量:2385次

    法定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一般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二个月以后开始申请,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受理条件和要求是:
    (一)填写遗产继承公证申请表(请下载表格六
    (二)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继承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不一样的家庭情况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一样。一般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权属证明或存单存折,公安机关或被继承人生前所在村、居出具的子女、父母情况,被继承人已婚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生前如离婚的,还须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在本地的,应亲自来本公证处作放弃声明,人在外地的,应提供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书,除此之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增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的父或母或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者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的父或母迟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除提供公安机关出具被继承人父或母的死亡证明外,还须提交被继承人有关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父母的所有子女情况及被继承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情况,已死亡的还应提交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子女中,有一人或数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除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证明外,还须提供该死亡子女所在村、居出具的配偶或子女情况证明。
    上述遗产继承公证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请下载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注:因各申请人情况的不同,上述以外的情况以公证人员现场咨询为准(咨询电话:56579979、56579981),也可在线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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